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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

公开资料

政府应该运用可供使用的资源,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为达致此目的,政府明白到市民是需要充分认识政府及其提供的服务,以及对个人和整个社会均有影响的政策和决定的依据。

《公开资料守则》(《守则》)界定拟提供资料的范畴,列出按惯例或因应要求提供资料的方式,并订明尽快发放资料的程序。《守则》已上载于互联网,网址为http://www.access.gov.hk

《守则》授权和规定公务员除有特别理由外,按惯例或因应要求提供资料。这些理由载列于第2部。若拒绝任何索取资料的要求,通常会提述这些理由。

任何索取资料的要求均会尽快及妥善地处理,如有需要,有关人员会协助市民阐明其要求,或把要求转介至最适当的部门处理。有关的程序会尽量精简。

《守则》亦载列有关要求覆检或投诉的程序,以便市民在认为《守则》的规定未获适当执行时知所遵循。

本署已指派高级行政主任(行政)担任公开资料主任,负责确保市民根据《守则》所提出查阅资料的要求,均会按照特定程序获得妥善处理。如欲索取本署保存的资料或纪录,可来信提出申请或填写申请表格。申请表格可按这里下载,亦可前往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

申请信或填妥的申请表格可以下列方法递交:

邮递
香港中环红棉路8号 东昌大厦24楼
投资推广署
公开资料主任

传真
传真号码:3107 9140

电邮
请把填妥的申请表格加入为电邮附件,传送至本署邮箱。

除了已注明免费或须收取其他指定费用的刊物外,提供文件黑白影印本每页收费为港币$1.2元(A4尺寸纸张)/$1.3元(A3尺寸纸张)。

如有查询,请于办公时间电3107 1000。

*收费可能会调整

披露记录

投资推广署的披露记录简述根据《公开资料守则》(下称《守则》)索取及发放的资料的性质。披露记录将会每季更新。

任何公众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记录内载列的任何资料,应向本署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索取资料要求。有关要求会根据《守则》处理。

2015年7月至9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5年10月至12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6年1月至3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6年4月至6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6年7月至9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6年10月至12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7年1月至3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7年4月至6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7年7月至9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7年10月至12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8年1月至3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8年4月至6月

参考编号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4) in IHK ADM/6-5/1 Pt. 2 投资推广署及经济贸易办事处多个职位的委任详情及╱或招聘安排。

2018年7月至9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8年10月至12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9年1月至3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9年4月至6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9年7月至9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19年10月至12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2020年1月至3月
本季度并没有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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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总办事处
投资推广署香港办事处 中环红棉路8号东昌大厦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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