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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理(高端制造)

月薪:港币62,950元
(参考编号:ISO/01/2023)

投资推广署现正物色一位积极及充满干劲的优秀人才,担任高级经理(高端制造),推动我们在该领域的投资推广工作,并与相关业界持份者建立良好关系。你需要利用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及人脉,推动香港在高端制造/新型工业化方面成为充满业务扩展、投资机遇和人才的地方。你将与我们的全球网络及不同伙伴合作,吸引及协助设于内地及海外的高端制造界领先企业,在香港及透过香港开设及/或拓展其业务。

要胜任以上职位,你须:
(a)    在香港、内地及/或海外取得与制造业相关(例如工业设计、生产运作、制造科技及方法、器材及/或服务供货商、顾问服务、申请资助等)的良好专业知识及项目管理或工作经验。具备高端制造领域的良好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更佳;
(b)    具备敏锐的商业触觉,并具备在相关领域取得的市场推广及业务拓展的丰富经验;
(c)    拥有丰富面对客户的经验,以及与主要生态圈持份者建立、发展和紧密合作的良好往绩; 
(d)    具备卓越沟通、表达、人际和演说技巧;以及
(e)    对香港的营商环境有充分认识和了解。熟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及一带一路的商机及动态者更佳。

职责
(a)    制定、推行和支持高端制造/新型工业化行业的投资推广活动,以推动香港成为领先的高端制造中心;
(b)    达成工作表现目标及提供增值服务,以协助内地和海外公司在香港开业及/或拓展业务,并提供后续服务;
(c)    与高端制造/新型工业化行业的相关持份者建立联系,及提升我们在业界的知名度;
(d)    紧贴高端制造/新型工业化行业的知识及市场发展,并拟备推广信息、简报及市场推广素材;以及
(e)    执行其他受指派的行政及特别职务。

入职条件
(a)    具备至少五年在香港、内地及/或海外取得的客户管理、业务拓展、咨询、项目管理及/或销售和市场推广的全职工作经验,而该等经验须与制造业相关,例如工业设计、生产运作、制造科技及方法、器材及/或服务供货商、顾问服务、申请资助等;
(b)    拥有在工业界别的良好人脉;
(c)    对香港的营商环境具备充分认识和了解,具备投资推广、市场推广及传讯、又或经济发展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更佳;
(d)    必须具备优秀英语沟通技巧,能操流利广东话及/或普通话者尤佳。通晓其他语言者更佳;以及
(e)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学所颁授的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以商业或工程相关科目者为佳。

聘用条款
获录取的申请人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一般为期24个月。续约与否视乎届时本署的服务需要及申请人的工作表现及品行而定。

福利
(a)    受聘人如能圆满地完成整个合约,并在合约期内一直维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可获发一笔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加上部门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支取的基本薪金总额的15%;以及
(b)    可享有每年14天有薪年假,并享有《雇佣条例》规定而又适用的其他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申请手续
申请人必须于2023年3月9日下午5时正(香港当地时间)或之前递交以下文件:

(i)    详细说明为何申请人认为自己适合本职位的申请信;以及
(ii)    把完整的履历表发送到电邮地址job@investhk.gov.hk以及
(iii)    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www.csb.gov.hk) 的G.F. 340网上申请系统递交网上申请。

申请人如未能递交以上任何一项或逾期递交申请,本署将不会处理有关申请。 

由于面试邀请或其他通知将以电邮发出,申请人须于其申请中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申请人有责任查阅其电邮,以确保面试邀请或其他通知妥为收悉。

如在截止申请日期的七个工作天后仍未收到认收/确认电邮,请致电3107 1073或发送电邮到job@investhk.gov.hk与本署联络。获筛选的申请人将在申请截止日期后六星期内获邀出席甄选面试。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甄选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电邮地址:job@investhk.gov.hk

查询电话:3107 1073

截止日期:2023年3月9日下午5时正(香港当地时间)

附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甄选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把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发送到上述电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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