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入境及簽證手續
香港有便利商務的出入境方針。全球超過170個國家的居民可以免簽證到訪香港,逗留時間由7至180日不等。
簽證
以旅客簽證或入境許可證進入香港的短期旅客,仍可以在港洽商業務或簽訂合約。但一般來說,外籍人士則必須申請簽證,才可來港生活或工作。
香港簽證類別
工作簽證
僱用外籍人士來港工作,所薦員工須具備符合香港需要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所薦員工申請工作簽證時亦需有本港僱主為保證人。
企業家投資
申請人能夠對本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當中會考慮各項因素或其初創業務,。其初創業務如獲得政府支援的計劃支持,並通過嚴格審核機制的遴選過程,可獲考慮批准。政府支援的計劃包括:
- 香港科技園公司網動科技、生物科技及科技創業培育計劃
- 數碼港培育計劃
- 創新科技署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及企業支援計劃;及
- 香港設計中心設計創業培育計劃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是一項為期三年的先導計劃,旨在透過快速處理安排,為合資格科技公司/機構輸入海外和內地科技人才來港從事研發工作。合資格科技公司/機構須先申請配額。獲發配額的公司/機構可相應地於配額有效期內為合資格人士申請工作簽證/進入許可。請按此了解有關詳情。
受養人來港
成功以受聘工作或投資者身份獲得香港簽證的申請人,可攜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一同赴港,惟必須有能力維持受養人的生活水平及提供合適的住所。受養人的入境期限與申請人/保證人一致,有權在香港受聘從事合法工作。
其他詳情
入境事務處已優化「一般就業政策」(就業及投資)、「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及「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此外,為吸納已移居海外的中國籍港人第二代子女,入境事務處並已推出「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請按此參閱有關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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